当前位置:首页 > 校务公开 > 通知公告
最特别的新春健康提醒:汕头确诊首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
来源:汕头发布    日期:2020年01月25日

1月24日,省疾控中心确认我市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。


患者为66岁女性,武汉市退休员工。1月15日在武汉家中开始出现乏力、咳嗽咳痰等症状,无发热,未就诊。17日晚从武汉乘机来汕头,23日前往市中心医院就诊,当晚10时许,医院抽样标本经市疾控中心病毒初筛后呈现阳性。市疾控中心连夜将阳性标本送省疾控中心复查确认,24日17时,经省疾控中心复查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。目前患者病情暂时稳定。

当前,我市正对病例进行隔离救治,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,加强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,落实密切接触者登记、健康告知、医学观察等工作,并对患者在汕的住家进行全面消毒。同时,强化发热门诊预检分诊,规范开展对可疑病例的监测、筛查、诊断治疗和处置工作,积极开展宣传教育,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加强环境整治,做好农贸市场管理,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。

专家提醒,目前正处于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,又正值春节假期,人员流动频繁,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发生的风险增加。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平安,请广大市民朋友做到:

1.减少流动,尽量不外出,不去人员密集场所,不参加不必要的聚餐等集体活动,如果实在需要外出,务必佩戴口罩。

2.保持良好卫生习惯,咳嗽或打喷嚏用纸巾或肘部捂住口鼻,勤洗手。

3.注意保持室内环境卫生和空气流通。

4.加强个人防护,避免与呼吸道症状患者密切接触,一旦发现有咳嗽、打喷嚏等感冒症状的人,要尽快远离;避免接触或者宰杀野生动物或者禽类动物。

5.如出现发热、咳嗽、胸闷气促等症状,请佩戴口罩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,不要到普通门诊或个体诊所就诊,不要自行服药,以防耽误病情。就诊时,主动配合医生提供信息,告知发病前14天内是否有湖北旅行史或居住史,是否接触过来自武汉或其他涉疫地区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。

6.尽量不要去湖北及其周边地区,同时劝告湖北的亲友留在当地。如您家中有来自湖北的人员,请劝导他们不要外出,并及时告知所在社区。

特别提醒:如近期去过湖北或者接触过、了解到从湖北回来的人,请第一时间告知所在社区。一旦出现发热、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要提高警惕,立即戴上口罩到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就诊。同时告知医生类似病人或动物接触史、旅行史等。

为加强疫情防控,即日起,全市宗教场所暂停开放;养殖场、屠宰场进行重点监控;暂停公园活动并对动物园进行关闭消杀;开展对全市日用必需品、疾控物资供应督查,做好市场重点短缺物资生产调配;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管辖场馆全部关闭。


来源:健康汕头

编辑:笑云  冰慧